今天兔子去公會繳勞健保,櫃枱小姐問「你有沒有補繳國民年金?」

我一臉茫然問「不是已在公會投保了,為何還要繳國民年金?」

原來國民年金和勞保年資合計,如果你沒有勞保就必須繳國民年金,

舉個例子好了

謝小姐今年剛滿四十歲因身體不適106年1月離職沒在工作到現在106年12月,如果她國民年金沒繳整整就損失12佪月年資,

很多人會想那我不要繳國民年金那個年資我也不要了,以後有工作在來加保就好了,反正累積勞保這邊就行了

但你別忘了如果你國民年金沒繳到時會有滯納金長期十年二十年累積下來也不得了

如果你勞保年資有10年以上中途斷保,中間銜接上國民年金其實在年資累計上不會有斷保的問題,反而年資可繼續累計

退休時還可以領國民年金累計年資的錢,當然労保年資退休金這邊也可以領,等於領2筆錢,但國民年金退休是月領喔

不過各位民眾要注意了今年國民年金有新政策出現

國民年金欠費超過10年,影響很大

超過10年的欠費不計年資,不得補繳

如果你積欠國民年金不多兔子覺得還是把它繳清比較划算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42號

電話02-2396-1266

www.b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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